我行公告
青島銀行關于規範使用個人貸款的公告
發布時間:2021-07-23
尊敬的客戶︰
為貫徹落實監管要求,保障個人貸款合法、合規、按約使用,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︰
一、個人貸款用途應符合法律法規和國家有關政策規定。消費類貸款僅可用于合法消費支出,經營類貸款僅可用于合理生產經營,不得違規流入房地產領域,不得用于固定資產投資,不得以任何形式流入證券市場、期貨市場(包括但不限于股票、債券、期貨、金融衍生產品和資產管理產品等投資形式),不得用于股本權益性投資,不得用于購買理財產品,不得用于借貸牟取非法收入,不得用于其他違反國家信貸政策或國家法律法規明令禁止的領域,不得利用借款從事違法違規的行為。
二、個人貸款應按照合同約定用途使用。未經我行書面同意,借款人不得改變用途,如違反相關合同約定,我行有權停止發放貸款、提前收回已發放貸款、壓降或取消授信額度、行使擔保權利,並追究相應法律責任。
以上事項請您知悉並予關注。如有疑問,請聯系貸款經辦行,我行將竭誠為您服務。
特此公告。
青島銀行股份有限公司
2021年7月23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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